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3月16日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了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刊登于2001年3月17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现将有关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派息方案
    以2000年末总股本175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 ,扣除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发放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4月16日
    本次派息除息日为2001年4月17日
    本次派息发放日为2001年4月23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4月16日下午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公司将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的现金红利(其中个人股东扣税后每 10 股分红利0.80元)及代理发放现金红利手续费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指定的银行帐户,于2001年4月20 日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已办理指定交 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然后由各券 商及时划入股东资金帐户,股东可在2001年4月2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股东 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2、国有股、法人股的现金红利(每10股分红利1.00 元不扣税)由本公司直接 派发。
    五、咨询地址及电话:
    咨询地址: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16-5237491 传真:0716-5224433(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