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3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家菊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拟上《年产30万吨聚脂及熔体直纺差别化短纤维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该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快速地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监事会就公司运作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较好地贯彻了中国证监会“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持续发展措施、依法规范运作等重大问题及时决策,决策程序合法。为了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经理班子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依靠公司全体员工,较好地完成了2003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公司的董事、经理尽职尽责,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03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本年度公司未发生担保、收购、兼并和资产出售事项。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