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0日,有人假冒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的身份在媒体上恶意发表攻击本 公司的文章,由于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极大影响本公司的形象, 损害了本公司利益。 对此我们严正声明:有上述恶劣行径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本公司公开道歉, 否则 我们将诉诸法律。
    最后,我们希望各类媒体在发布或转载相关报道时保持审慎、客观、 负责的态 度,以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消除该事件对本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潘玲 乐瑞
    200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