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方名称:(1)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凯乐科技”)
    (2)李林(自然人)
    (3)王文志(自然人)
    2、投资数量:凯乐科技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60万元人民币投资成立长沙凯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凯乐公司”),占其89%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07年5月17日,凯乐科技与自然人李林、王文志在长沙市签订《出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成立长沙凯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该投资项目已经凯乐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促进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对公司做大房地产将有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业绩持续稳定提高。
    3、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股东名称:李林(自然人)
    李林,身份证号:432425197709100010,常住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韶山路附161号富绿山庄1栋501号。
    2、股东名称:王文志(自然人)
    王文志,身份证号:420107630811105,常住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3号。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长沙凯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仟万元,其中凯乐科技出资人民币叁仟伍佰陆拾万元整,占股比例89%;自然人李林出资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占股比例6%,自然人王文志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占股比例5%,三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长沙凯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长沙凯乐公司由凯乐科技、李林(自然人)、王文志(自然人)三个股东组成,三方均以货币出资。三方约定全部出资于2007年5月20日前一次到位。
    2、投资合同协议由凯乐科技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盖章,自然人股东李林、王文志签字即生效。
    3、三方出资人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工商登记条例》承担投资风险和享受投资收益,并承诺不抽逃出资等出资人应履行的所有义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长沙凯乐公司的成立,将进一步扩展凯乐科技的房地产业务,增加凯乐科技的房地产业务收入,扩展公司盈利空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共同出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