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三届三次会议于2001年7月23 日在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家菊女士主 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01年上半年生产、经 营和销售情况。
    二、《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三、公司四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案。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决策履行了监督检查的 职责,形成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会、 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 决策 方面遵守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和投资决策制度, 有关会计准则已依照新的会计制度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