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24日上午9:00在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刘连琏董事长因故未能出席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许江董事主持此次会议,有4名股东参加本次大会,共持有股份1173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21340万股的55.00%,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对海南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账户为我公司贷款进行担保的反担保议案
    赞成票81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69.33%;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票36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30.67%。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意见是: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各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