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7月1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连琏主持,应到董事6名,实到5名,王军文独立董事委托史振北独立董事出席会议;5名监事到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研究,通过了以下事项:
    1、选举刘连琏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经刘连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欧大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李明提名,聘任潘文俊、都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邹敏为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史振北、王军文对以上两个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刘连琏同志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暂不选举副董事长;经查阅李明、都华、潘文俊、邹敏、欧大潭等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任职条件,同意他们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
    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产16万吨瓶级切片国债技改贴息项目已完成审批手续,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抓住我国聚酯瓶片发展的良好机遇,迅速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率先占领尚处在成长阶段的聚酯瓶片市场,并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在取得海南省人民政府相应资金支持后开始上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瓶片生产技术,产品属新型包装材料,主要适用于碳酸饮料瓶、热罐装瓶、矿泉水瓶及其它包装材料。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建成后可新增产值14.5亿元,利税1.7亿元。同时,尽快确定其他参与投资主体和方式。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对上述工作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公司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简历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