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6日上午,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召集人夏以濂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无违法行为,董事、经理无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依据"五分开"原则要求,做到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独立,资产完整。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