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9月16 日上午在公司 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刘连琏主持会议,有4名股东参加本次大会,共持有股份 11738.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21340万股的55.01%,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1 年中期资产减值计提及处理的议案》。该议案具体是:
    本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2000〗25号)和《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字〖2001〗17号)的有关规定,从2001年1 月1日起执行如下会计政策:
    (一)按固定资产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按在建工程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三)按无形资产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 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五)每年年末对以上事项进行清查,如有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以上政策,2001年中期进行了追溯调整,即:计提固定资产减值8909万 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8662万元,开办费摊余价值一次性进入开业当期损益,调减 期初未分配利润793万元,两项合计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9455万元。
    赞成票8138.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69.33%;反对票 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票360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30.67%。
    公司董事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为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的意见是: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有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