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5月25 日在公司 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连琏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5名(其中两名董事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6名监事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董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三、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关于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新的董事候选人是:
    孙福生,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山东人,大学本科,历任辽宁省委组织部科技 干部处主任干事,辽宁省建行办公室秘书、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辽宁省建行 副行长,建行沈阳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主 任。
    王小松,男,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 曾任中国银行海口信 托咨询公司资金部、放款部的科员、副经理、经理,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分业管理 处融资科科长、副处长, 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资产经营部经理( 正处级)。
    五、关于决定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发展所承担的责任和重要任务, 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为使董事更好地履行 其职责,建议给予每位董事每年2万元的任职津贴。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是:
    (一)鉴于公司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以来, 我公司发起 人股东由于依法进行股权转让,公司股权结构已发生变化,海南华顺实业公司通过受 让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所持“兴业聚酯”法人股份, 已成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 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改 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1340万股,成立时五家发起人股东共持有发 起人股份11880万股,由于有关股东进行股份转让,现共有四家发起人股东,即:海南 华顺实业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中技 海南实业公司,共持有1188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5.7%”。
    (二)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 现将《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修改为:“董事 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七、关于继续聘用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关于聘请律师出席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九、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2001年6月28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址:海口市港澳工业开发区兴业路1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0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决定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决定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免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名股东代表所担任监事职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更换第三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职工住房出售、补贴损失处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继续聘用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01年6月18日17:00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出席会议有关事项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1年6月21日至2001年6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 : 00-17:00。
    登记地点:海口市港澳工业区兴业路 19 号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05室。
    3、参加会议股东交通、住宿费自理。
    4、联系人:欧大潭
    5、联系电话:0898-68669470
    6、传真:0898-68664045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