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当前实际工作需要,我公司与海南海宁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公司)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拟收购海宁公司所持有的海南椰海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椰海包装公司)100%的股权,以经评估后的椰海包装公司净资产值1613.80万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此次转让后,椰海包装公司将成为我公司全资下属分公司。本次收购不属于关联交易。
    2006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海南海宁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的海南椰海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介绍
    海南海宁经济发展总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住所:万宁市兴隆金隆酒店;法定代表人:纪志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241000238;注册资本:1,350万元;经营范围:农副土特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工艺品、纺织品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椰海包装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住所:海口市秀英港澳国际工业区2号厂房楼;法定代表人:陈爱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100641;营业期限:自1991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25日;主营筒管、包装箱、塑料编织袋、纺织器材及配件等。目前主要生产涤纶FDY纸管及包装材料,现为我公司包装材料供应方。
    该标的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根据我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椰海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海中力信评报字(2006)第090号,截止2006年6月30日,经评估后,椰海包装公司资产总额3843.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5.66万元,由货币资金466.98万元,应收票据150万元,应收帐款133.51万元,其它应收款602.29万元,存货122.87万元构成;无形资产1933.19万元,由土地使用权169.19万元,椰海商标1764万元构成)、净资产为1613.80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转让方:海南海宁经济发展总公司
    受让方: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海宁公司所持有的椰海包装公司100%的股权,价值1613.8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椰海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海中力信评报字(2006)第090号为定价依据,双方协商拟以经评估后的椰海包装公司净资产值1613.80万元人民币为转让价。
    4、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最终达成的协议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5、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事项须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本公司未为椰海包装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未占用本公司资金。交易完成后,椰海包装公司将成为我公司全资下属分公司。
    六、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我公司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好椰海包装公司,促进纸管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和革新,使椰海包装公司生产的产品更加符合我公司及下属公司产品需要,使我公司产品档次得到更大提高;同时为我公司进入相关下游企业领域发展提供方便和基础,还可以为我公司提供发展中必须的工业用地,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正面而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南椰海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海中力信评报字(2006)第090号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