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刘明贵董事长因公出差,特委托许江董事主持此次大会,有4名股东参加本次大会,共持有股份1173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21340万股的55.00%,没有流通股股东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会议对各项工作报告及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二)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三)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四)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五)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七)关于更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大会以累计投票制表决产生了以下结果:
    同意王小松同志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选举黄良光同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八)关于更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大会以累计投票制表决产生了以下结果:
    同意李昌炽同志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选举许宇良同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九)关于继续聘用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117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意见是: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各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