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3月1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与香港嘉云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云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首旅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000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嘉云公司(详细情况见本公司2006年3月20日公告)。
    2006年12月28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本公司股改方案,2007年1月18日公司股票复牌交易,标志着公司全面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同时也具备了通过证券市场加快发展的条件。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和抓住奥运这一历史性商机,更好地促进首旅股份加速发展,鉴于股份转让事宜自前次签署协议至今已有一年时间,要完成上述工作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经首旅集团与嘉云公司协商,转让协议于2007年3月17日终止执行。首旅集团表示,将通过利用其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支持首旅股份快速发展,使其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有影响力的旅游类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