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期刊登《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五)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2月19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京国资产权字[2006]217号文件批复。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2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26日-2006年12月28日间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35号北京展览馆四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和出席人员情况
    (一)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88人,代表股份185,237,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5%。其中: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61,05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9.7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598%;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884人,代表股份24,187,23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4.55%,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 %。
    (二)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321,60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4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878人,代表股份23,865,63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4.0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1%。
    (三)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份比例(%) 参加表决全体股东 185,237,234 184,202,660 1,022,374 12,200 99.44 流通股股东 24,187,234 23,152,660 1,022,374 12,200 95.72 非流通股股东 161,050,000 161,050,000 0 0 100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表决意见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3805201 同意 中国银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1876238 同意 中国工商银行-金泰证券投资基金 864757 同意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 同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60360 同意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700000 同意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40000 同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400 同意 沈友成 580000 同意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521495 同意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网络投票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网络投票指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参加表决人员具有合法资格;公司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的授权委托真实、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