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20日上午9:30在北京展览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受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委托,会议由副董事长沈叙强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6,140万股,占总股本的69.74%,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以下提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6名普通董事,3名独立董事。当选董事名单及获得选票数详见下表。9名董事简历见2005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第 姓名 赞成票 赞成票占总表决票数的比例% 三 董 杨华 16,140万票 100% 届 事 沈叙强 16,140万票 100% 董 王志强 16,140万票 100% 事 王诚 16,140万票 100% 会 周和平 16,140万票 100% 成 陆致成 16,140万票 100% 员 独 陈秋生 16,140万票 100% 立 李军 16,140万票 100% 董 郑光昭 16,140万票 100% 事
    2、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侯卫军先生、袁小凤女士2 人均以16,140万票赞成,占本次会议表决总票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当选公司监事;李欣女士经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成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3名监事简历详见2005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3、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赞成16,14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通过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
    4、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赞成16,14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通过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
    5、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赞成16,14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内容详见2005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6、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赞成16,14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内容详见2005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7、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赞成16,140万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内容详见2005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与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