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2月23日在芜湖鑫海洋大酒店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黄宪法董事因工作原故请假,并委托许本利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非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周瑞庭先生、韩江洪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1、选举李非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选举周瑞庭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选举韩江洪为公司副董事长,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周瑞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经董事长提名,续聘宋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谢有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余劲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魏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清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
    1、聘任谢有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赞成10票,弃权1票,反对0票。
    2、聘任余劲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聘任魏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聘任王清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李非文先生、周瑞庭先生、韩江洪先生、宋志刚先生、谢有红先生、余劲松先生、魏锦先生、王清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一。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同意公司聘任周瑞庭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宋志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秘书,聘任谢有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余劲松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魏锦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清先生为营销总监。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1、李非文先生
    李非文,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深圳市旭哺投资公司金融证券部经理,现任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市丰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周瑞庭先生
    简历:周瑞庭,男,1950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芜湖钢铁厂焦化分厂厂长,芜湖钢铁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3、韩江洪先生
    简历:韩江洪,男,1954年出生,硕士,教授,历任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系副主任、计算机与信息学院院长,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宋志刚先生
    简历:宋志刚,男,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办副主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行政部经理、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5、谢有红
    谢有红,男,1965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芜湖恒鑫集团通讯电缆厂副厂长、纪元特种电缆厂厂长,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线缆分公司副经理、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企业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6、余劲松
    余劲松,男,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魏锦,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芜湖变压器厂技术员、技改办主任、质量管理科科长,上海欧洲科技公司项目部副经理、经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王清,男,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国际商务师。曾任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梧州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广西梧州协外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DUPON电脑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广州立新石材工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现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