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二OO三年八月十六日在黄山市秀湖山庄举行,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到董事九人,许本利董事委托韩江洪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按有关规定公告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以上公司章程修订案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拟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谢友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同意谢友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技改项目的报告》,同意进行以下技改项目投资:1、投资4604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铜合金线材项目;2、投资1417万元建设铜带分公司改扩建项目。
    上述两技改项目均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是对公司原有主导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充和生产设备的改造,两项目均将于2003年9月开始实施,预计2004年中期建成试生产。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