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二OO二年三月十六日至十 七日在芜湖市金水湾大酒店举行,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到董事九人, 一名董事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6,463,557. 93元, 税后利润30,013,757.7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001,375.78元,提取5%的法 定公益金1,500,687.89元,加上2000年未分配利润4,683,323.04元,本次可供分配的 利润30,195,017.15元。
    公司2001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95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未分配利润20,695,017.15元结转下一年度。本 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需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的议案》。
    1、公司拟对2002年度利润分配一次;
    2、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在2002年度结束后,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50%左右;
    3、公司2002年度用于股利分配的利润占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50%左右;
    4、分配采取送红股或派现金的方式,现金分配占股利分配的40%以上;
    5、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2002年度实际情况决定,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 情况对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6、公司2002年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通过《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按有关规定公告披露。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度 审计费用为25万元。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芜湖鑫瑞贸易公司受托管理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部 分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芜湖鑫瑞贸易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 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受托管理资产净值为18293460.01元,管理期限为5年。授权总 经理姜纯代表公司签署托管协议,待协议签定后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九、关于召开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确定后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