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司第一大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出资人芜湖市经济 贸易委员会与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江劲松、自然人余劲松于2001 年12月2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决定将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股权转让给 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江劲松和自然人余劲松。该协议正在进一步 报批之中。
    根据该协议,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2年1月1日起被芜湖市飞尚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托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