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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OO一年十二月二 十七日(星期四)在芜湖金水湾大酒店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5人,代表股份65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68.42%,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2001年11月22日《上 海证券报》公告),同意625814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 28%;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2418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 7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一)选举周瑞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选举陈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选举姜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选举陈善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选举吴昌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选举程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七)选举黄宪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八)选举陈家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九)选举司宏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选举汪祖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以上董事任期三年,自2001年12月27日至2004年12月27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一)选举杨金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选举李芳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选举孙跃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选举黄胜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以上四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胡基荣、张建华、孙保群三名职 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以上监事任期三年,自2001年12月27日至2004年12月27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详见公司2001 年11月22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一)将氧化物系精密陶瓷粉体及制品项目投资额由原定的 4292 万元调整为 2592万元,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将银、铜-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产业化项目投资额由原定的2410 万元调 整为386万元,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将稀土光亮铜杆连铸连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由原定的4946万元 调整为2920.84万元,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将超薄铜箔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规模由1000吨/年调整为5000吨/年,一 期建设2000吨/年,投资1518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577万元,剩余10606 万元自行 筹措,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将高精度稀土铜带材技改项目投资额由原定的3040万元调整为14082 万 元,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取消辐照特种电缆技改项目,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的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安徽天合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现场见证,公司2001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出席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