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6年5月23日,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6年5月19日、5月22日、5月23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