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0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6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17日;
    ●除息日:2002年5月20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5月24日;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23 日召开的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2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200,000元,剩余21,840,969 .40元结转以后年度。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 际发放现金红利0.096元/股;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 红利0.12元/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2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17日,除息日:2002年5月20日,红利发放日:2002 年5月24日。
    三、分派对象:截止2002年5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现金红利实施办法:
    1、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 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 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 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法人股由公司财务部直接发放,由股东携带股票帐户、单位介绍信、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注明单位开户行及帐号且加盖公司公章、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到公司财务部办理。
    五、咨询、联系办法:
    1、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光明路2号
    2、邮编:463000
    3、电话:0396-3813379-3096传真:0396-3815761
    4、联系人:李富有王海峰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01年度报告正文;
    3、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文件存放地: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