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月6日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1月12日上午8: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人数为5人,董事闫荫枞先生委托董事梁耀武先生代为表决,董事田中靖司先生和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李正伦先生、路运锋先生、朱鹏程先生5人通过传真形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崔晓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郑州分行文化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发展趋势和运营情况直接关系着公司目标的达成,而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处于发展时期,尚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68%,因此公司为其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13%,无逾期担保。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