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28日在广西梧州怡景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755010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1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葆源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江电力”)的议案》。其中同意75500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2%。同意公司在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收购桂江电力,有关参加竞拍桂江电力等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
    本次大会经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韶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