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覃英海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关于终止继续投入蛋白肠衣有关项目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2002年度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和资产收购及出售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2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将原投资于"收购鸳鸯江大桥股权并归还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5040万元转为投向"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恒祥花园'商住小区"和"梧州'梧桐新苑'商住小区二期"等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公司资产收购及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公司持有的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公司30.20%股权和广西梧州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89.23%股权。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亦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