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1年3月12日在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 应到 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覃英海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00 年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0 年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华寅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允的;
    3、监事会经过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未发生变更;
    4、监事会经过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梧州怡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了《怡景大厦场地租赁合同》。此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预计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五、审议通过原职工代表监事胡桂朝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同意补选 任美天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附任美天女士简介:
    任美天,女,1947年9 月出生,大专,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科科员、副科长、 科长、财务部主任,现任公司三总师室副总会计师。经公司2001年1月19 日第二届 第二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提议其出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