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27日在广西梧州怡景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635487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5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尹梅克女士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逐项审议,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关于终止向梧州市经济发展公司、梧州市市场服务中心收购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公司股权和转让公司已持有的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公司30.20%股权的议案》。
    同意63548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公司《关于将原投资于“收购鸳鸯江大桥股权并归还投资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040万元变更为分别投向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恒祥花园”商住小区和梧州“梧桐新苑”商住小区二期等三个项目的议案》。
    同意63548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63548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韶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