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6月27 日在 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英 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向梧州市经济发展公司和梧州市市场服务中心收购 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公司已持有的梧州鸳鸯江大桥 有限公司30.20%股权的议案》两项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是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股东利益的,是谨 慎的。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