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 年6月10日在广西梧州怡景酒店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5781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62%,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尹梅克女士主持。 本次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逐项审议,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关于公司董事陈业激先生辞职的议案
    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关于提名潘小龙先生为公司增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77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1%,反对520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数的0.09%,0股弃权。
    (六)关于提名刘伟、王运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提名刘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②提名王运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 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关于聘请公司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29071590.05元, 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20039.30元和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 1760019.64元后,200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3791531.11元, 加上调整后的上年度结 转的未分配利润25289537.9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9081069.07元。
    根据2000年年报预计的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公司董事 会研究,2001年度的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126717600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 配利润总额为190076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073429.07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以及第一大股东关于修改《公司章程》(2002修 改草案)第六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有关公司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的议案。
    同意578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韶华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 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