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
    ●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7日(星期四)。
    ● 除息日:2005年7月8日(星期五)。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14 日(星期四)。
    一、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第26版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根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洲会字(2005)8-246号”《审计报告》),公司2004年度合并报表共实现净利润12,751,364.37元,加上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3,241,837.88元,减去历年财政补贴不能分配的利润4,137,044.07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1,856,158.18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11,096,153.85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09,615.39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1,109,615.39元,控股子公司按照当年净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合计282,463.8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354,463.51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04年末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00,000.00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18.40%,余额23,954,463.5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200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发放年度:2004年度。
    4、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7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3元。
    6、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三、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7 月7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05年7月8日(星期五)。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14日(星期四)。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7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的发起人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新疆库尔勒市人民西路86号)
    联系电话:0996-2038156
    联系传真:0996-2018767
    邮政编码:8410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