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议案的情况。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30日在新疆库尔勒市人民西路博斯腾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的66.67%;其中,无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均为非流通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平先生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暨增资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 A12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材料)
    公司为进一步支持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快速发展,使公司的投资早日得到回报,会议同意公司用部分募集资金10098.55万元作为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资本金继续对其投资。
    同意票1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的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 A12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材料)
    会议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①销售网络建设项目、②新建科研开发中心项目、③二管区新增万亩库尔勒香梨基地项目、④库尔勒香梨深加工项目和⑤塔里木马鹿活性冻干产品加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0798.5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700.00万元用于受让山东天府集团公司持有的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35.00%股权,10098.55万元用于对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
    同意票1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塔里木马鹿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2975.00万元全部用于受让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投资。
    同意票1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郝震宇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