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确保公司10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公司全体董事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疆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钾公司”)将引入战略投资者——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经公司与国投公司多次友好协商,并与罗钾公司其他股东达成一致意向,初步确定罗钾公司由国投公司控股,我公司持股不低于20%的方案。
    此次罗钾公司重组,虽然致使公司失去了对罗钾公司的控股权,但公司资产并没有造成流失,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且罗钾公司引入的新股东——国投公司是一家实力非常雄厚的国有独资公司,依靠国投公司这块坚实、强大的后盾,必将使罗钾公司的生产经营得到飞速发展,也必将给做为罗钾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冠农股份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决定放弃罗钾公司控股权,是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尤其是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以服从国家的大局利益为重,并以尊重历史、充分考虑罗钾公司原有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最终目标是使得罗钾公司能够持续快速向前发展。
    200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已实施为罗钾公司提供8000万元贷款担保,此项担保事项公司将尽快转到新的控股股东名下。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持公司生产经营快速发展,公司决定放弃对罗钾公司的控股权,使公司的投资能够尽早回报股东和社会。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