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有关部门通知,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第31版和2004年6月8日《上海证券报》第22版)审议通过的收购新疆巴州三维罗布泊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25%股权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已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成为新疆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新疆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25%的股权,新疆巴州三维罗布泊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