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二次董事会于2001 年4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南泰大厦40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11人,实到8人,另 有3名董事因公请假,已委托其他董事作为授权代表代为出席与表决。 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单晓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和授权代表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0年公司实现利润58810971.72元, 净利润38223063.3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税后利润分配比例如下:
    1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822306.34元;
    2 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计3822306.34元;
    3 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计3822306.34元;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756144.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800535.37元, 减去住房周转金7688848.1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867831.63元, 公司拟以 2001年3月末总股本13266.2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 含税 , 计 26532560.00元,剩余41335271.6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提案
    聘用韩勇先生 公司董事 、王勇先生 公司董事 、唐建国先生、杨春生先生、 樊晔先生、李瑞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丁杰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财务总 监,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新增高管人员简历:
    唐建国先生,38岁,大学文化,经济师,曾任公司针棉部外销员、副经理,现 任公司针织二部经理。
    杨春生先生,49岁,大学文化,经济师,曾任公司纱布部经理兼进口部经理, 现任公司海外办事机构负责人。
    樊晔先生,35岁,大学文化,经济师,曾任公司综合计划科计划员、副科长, 服装部副经理,现任公司服装三部经理。
    李瑞萍女士,36岁,大学文化,经济师,曾任公司服装部外销员、服装二部副 经理,现任公司服装二部经理。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决定继续聘用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66.28 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3266.28万元”。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冲销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企字2000295 号《关于企业住房周转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财会20015 号《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 的规定》,现将2001年度拟冲销住房周转金议案报告如下:
    2000年9月30日,公司在申报上市的会计资料中,已按财政部财企字2000 295号《关于企业住房周转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将公司 购买职工住房投入的资金与按房改政策的售房收入的差额,计入住房周转金,直接 冲减公司2000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计7688848.10元。根据财政部财会 20015 号《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需将上述金额冲销有关所有者权 益项目,经过上述会计处理后,2001年度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不变,未分配利润由 41335271.63元调增至49024119.73,公益金由20713643.56元调减至13024795.46元。
    九、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本公司拟在2001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30%,公司2000年度未 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30%;
    3、2001年度的分配方式将采取派发现金与送红股相结合的方式, 现金股息占 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4、董事会根据2001年实际经营情况保留分配方案的权利。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1年5月25日上午9:30在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公司南泰大厦19 楼会议室召开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