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6日在南京市云南北路南泰大厦4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敏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回检查问题整改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报告期内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二、今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外贸出口面临严峻挑战,″非典″影响和出口退税严重滞后的压力,加大了业务经营难度,为此,董事会正确决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手抓″非典″防范,一手抓出口业务不放松,取得了出口规模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良好业绩。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财务指标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于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于2003年7月8日至11日对本公司巡回检查提出的有关问题,监事会认为,这些问题确实存在,董事会拟订的巡回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有针对性,比较到位,有利于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