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4 年9 月27 日,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批准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部分股权计4000 万股法人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选择并确定具体的受让方。(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 年9 月2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2004 年11 月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诗玛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向上海诗玛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所持有的中信证券4000 万股法人股。公司并于2004 年11月9 日与上海诗玛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 年11 月1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公司并于2004 年11 月11 日披露了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2004 年12 月21 日,公司接到上海诗玛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诗玛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公司所持有的中信证券部分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并已收到上海诗玛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对价款人民币2640 万元,剩余款项上海诗玛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给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公司持有中信证券法人股5500 万股,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2.22%;上海诗玛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信证券的股份4000 万股,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1.61%,以上股份性质属于法人股。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1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