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宇评报字〖2003〗第178号
    一、 评估目的:为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对外投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6号的秦丰大厦及大厦配套使用的建筑物及被评建筑物占用的5660.03平方米土地及部分设备。
    三、评估基准日:二OO三年九月三十日。
    四、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评估方法: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评估采用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部分资产的帐面价值为柒仟陆佰肆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RMB7647.84万元),调整后的帐面价值为柒仟陆佰肆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RMB7647.84万元),评估价值为柒仟玖佰零捌万叁仟肆佰元整(RMB7908.34万元),增值率为3.41%。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资 产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建 筑 物 6,983.77 6,983.77 7,247.84 264.07 3.78 设 备 664.07 664.07 660.50 -3.57 -0.54 资产总计 7,647.84 7,647.84 7,908.34 260.50 3.41
    七、报告提出日期:二OO三年十月六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益龙
    注册资产评估师:李小萍
    注册资产评估师:胡海峰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三年十月六日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宇评报字〖2003〗第179号
    二、 评估目的:为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部分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曼德拉苏木的育种基地的40,000.00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
    三、评估基准日:二OO三年九月三十日。
    四、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部分资产的帐面价值为为柒仟柒佰贰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RMB7,721.16万元),调整后的帐面价值为柒仟柒佰贰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RMB7,721.16万元),评估价值为柒仟柒佰零陆拾肆万贰仟叁佰元整(RMB7,764.23万元),增值率为0.56%。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资 产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在建工程 491.02 491.02 201.63 -289.39 -58.94 建 筑 物 1 128.14 128.14 143.22 15.08 11.77 设 备 2 102.00 102.00 107.38 5.38 5.27 土地使用权 7000.00 7000.00 7312.00 312.00 4.46 资产总计 5 7721.16 7721.16 7764.23 43.07 0.56
    七、报告提出日期:二OO三年十月六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益龙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李小萍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胡海峰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三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