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郭庆国先生、张乃成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的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国资委发[2007]128号文件的议案,其中0票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反对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85.71%。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秦丰农业股份公司)实行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省国资发[2007]128号)中要求我公司"从2007年5月8日起,一切重大决策应及时请示报告,经国资委同意后方可进行"对我公司没有法律约束力,亦无法执行。会议决定由公司将董事会决议函告省国资委。
    特此公告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