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6日在山东省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588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研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逐一审议,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数588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数588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数588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数588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6,661,191.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为70,940,580.5元,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3,815,993.52元和公益金1,907,966.7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65,216,590.22元,2003年度已支付股利9,2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6,016,590.22元。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0万元。2003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88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88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杨晨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