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召集人王亚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地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二.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和高管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实施的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诚信义务,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全面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成果和经营状况。
    
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