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02年9月26日就贵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六合正旭评报字(2002)第075号),该报告书于2002年10月9日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
    现就有关事项作补充说明。
    本次评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已委托北京国地不动产咨询评估中心评估并出具报告,本次评估仅将其结果汇入本报告,根据北京国地不动产咨询评估中心GD2002-129-QT60号报告显示,此次评估所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9003平方米,评估值为51,374.42万元。亚运新新家园一期工程土地91460平方米京伯公司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因项目规划调整,京伯公司拟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土地管理局签署补充合同将出让面积调整为99003平方米,出让总建筑面积1893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784平方米(其中地下仓储建筑面积24712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203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地下仓储50年,地下车库50年。截止估价日2002年6月30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69.28年,地下仓储49.28年,地下车库49.28年。该项变更涉及到土地出让合同的变更,目前,有关补充协议正在办理过程中。
    鉴于2002年10月9日,北京京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土地管理局签署了上述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面积调整为99003平方米,京伯公司已补交地价款205.3158万元。因此,评估的土地范围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定,与京伯公司现拥有的土地范围和价值没有差别。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5日
    十四、尾部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9月26日
    备查文件
    1、 委托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产占有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资产占有单位财务报表;
    4、 北京国地不动产咨询评估中心出具的GD2002-129-QT60号报告
    5、 委托方承诺函;
    6、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7、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8、 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9、 资产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0、 资产评估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