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股份数62,0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9%。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6200万股,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数400股。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禾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和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列入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62,000,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62,000,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 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00,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 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62,000,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0,341,290.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为112,125,321.45元,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4,034,129.08元和公益金2,017,064.5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6,074,127.83元。
    公司拟定的分红预案为:以2005年末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0万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2,000,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00,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见证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