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核。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贵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余额为:15,296.03 万元,其中:
    (一)、控股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年末占用资金余额475.52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743.43 万元,年末比年初减少267.91 万元;控股股东广东万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年末占用资金余额553.52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565.05 万元,年末比年初减少11.53 万元。
    (二)、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年末占用资金余额645.67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1,683.70 万元,年末比年初减少1,038.03 万元。
    (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年末占用资金余额13,356.84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11,100.30 万元,年末比年初增加2,256.54 万元。(该等占用资金余额已在合并报表中抵消)。
    (四)、其他关联方年末占用资金余额264.48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259.48 万元,年末比年初增加5.00 万元。
    二、除第一点所述资金占用外,我们未发现贵公司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及的其他情况,包括:
    1、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 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附件: 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雄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杰生
    中国·广州 2006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