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4月15 日在公司 青海重型机床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列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一致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200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01年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对公司2001年度运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 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 建 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心尽力履行自己的职 责和义务,没有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2001 年度 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对公司200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是切实中肯的。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00年11月3日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 募集资金23595万元。报告期内对两个项目的投资额进行了调减,增加了收购青海齿 轮厂经营性破产资产项目,其调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实 际投入项目与原承诺或经法定程序调整后的项目一致。
    4、检查资产收购情况
    公司在收购青海齿轮厂破产后经营性资产行为中,未发现内幕交易、 题材炒作 等问题,交易决策过程和程序合法,文件齐全,无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现象,未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中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 特别是对与公司第一大 股东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