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所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014.59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32%,于2005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冻手续。并依据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4)阳中法执字第74—13号文关于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所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014.5956万股进行冻结和拍卖,并于2004年12月17日拍卖成交,由买受人广州市福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642万元竞买所得的要求办理了全额股权划转手续,受让人为广州市福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拍卖成交具体内容详见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公告。
    本公司将督促公司第一大股东—买受人广州市福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尽快披露其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