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大连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委托出席2人。董事郑培敏、周晓斌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叔庆璋、马阳新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晓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讨论、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定向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1,640万元,期限一年。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金额15,000万元(币种不限),以辽宁时代大厦有限公司所有的时代大厦18-26层作最高额抵押和/或出口退税托管帐户作质押;贸易融资授信额度6,640万元(折美元800万元),由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范晓远先生全权办理具体借款及贸易融资有关事项。范晓远先生在借款合同、贸易融资授信合同等一切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件上签字,公司承认有效,并由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