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5年5月24日召开的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拟以自有的彩虹新都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贷款。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收购了华富溢实业(深圳)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以自有的彩虹新都房产为华富溢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
    
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