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A股)于200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2002年和200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4年4月26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仕奇实业”改为“*ST仕奇”,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
    2005年2月23日本公司披露了2004年年度报告,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490,094.4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685,202.38元,每股净资产为3.39元。
    鉴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符合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2005年2月2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自2005年3月18日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仕奇”恢复为“仕奇实业”,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240,公司股票交易日涨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本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3月17日停牌一天,2005年3月18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