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次监事会于2004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审议和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董事会提出的以本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仕奇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置换深圳市格调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3%的股权的决定。
    二、同意将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由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