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内蒙古仕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奇集团)与深圳市华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于2003年10月31日在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50750000股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过户完成后,华业发展持有公司50750000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仕奇集团持有公司47712116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有关股权转让双方的详细情况详见2003年1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3日